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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注册法规
来源:登尼特集团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24

一、主管机构与注册规定

新加坡商业注册局(英文简称ROC),是新加坡公司注册唯一的主管机构。所有公司和商行的成立,均须经ROC注册。申请注册公司从事商业活动,除了银行/金融/保险/证券/通讯/交通/等行业和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行业需向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外,商业机构和公司的设立,只需向注册局登记即可。

二、新加坡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新加坡股份制有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它可以参与诉讼,拥有资产;也可以产生债务。
公司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其认购,但又未缴足的数额。只要认购的股票都已缴足,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便不负有其它责任,除非有关的股东对公司的外债提供个人担保。

三、注册资本/缴足资本和注册费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注册资本是最低新币10万元,缴足资本则是新币2元起。股东可随时决定提高注册资本和缴足资本,只需在注册局填写表格和交纳费用即可。注册资本代表公司可向股东发出股本之限额,公司可在这个额度内发出股票,并要求股东一次或多次交纳所认购的股票之款项。经认购而又缴足了的股票即是公司的缴足资本。

四、新加坡公司成立需呈交的文件

1)公司章程与细则;
2)守法宣誓书;
3)身份证明书;
4)董事受任书和资格宣誓书;
5)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时间报告表。
此外,董事经理,公司秘书和审计师详情表和股票发出记录,需于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呈交。

五、董事

新加坡有限公司必须有至少1名董事(2004年4月新规定)。如果是外国人,必须有一名新加坡本地董事。

六、审计师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注册的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审计师的任务是在公司年终结帐时,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表并提出审计报告。

七、新加坡公司秘书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其职责包括:

1)及时呈交公司法令所规定的报告和表格给商业注册局注册官;

2)妥善保管公司的名称和会议记录;

3)在必要时,签署证实每份契约与董事会决议案。4)确保公司文件妥善地盖上公司印章。

八、新加坡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必须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更改或办公所在地的名称改变,必须于14天内通知注册局。

九、新加坡就业准证和新加坡工作准证

公司在新加坡成立后,如有意派遣人员来新加坡负责业务,可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请就业准证。就业准证适合大学或以上学历,薪金2500元/月以上人士申请;工作准证则适合于薪金较低和学历较低人士申请。

十、新加坡小知识

新加坡的股份有限公司又叫私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金额是有限的,因此无论公司亏损多少,都不牵连个人资产;
股份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业务取得成功,可向政府申请为上市公司,即上市公共有限公司或称公共有限公司;外国公司也可以通过收购本地的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而申请上市;

除此之外,新加坡还有两种公司式:"独资生意"和"合伙"公司。前者相当于中国的个体户。主要是小贩买卖;后者是合伙公司,也称无限责任公司。如果生意失败,债权债务将由股东全部承担。因此越来越少人注册此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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